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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苏州国际佛事文化用品展览会招商工作正式启动






苏州是一座拥有2500多年的历史古城,更是深受传统佛教文化的影响,古有“东南佛国”之称。千百年来,佛教文化留给古城苏州的文化痕迹比比皆是,给古城营造了一种浓郁的文化氛围和独特的地方风貌,成为吴地悠久历史、古老文明的象征,弘扬着中华五千年的民族精神。
苏州所辐射的华东地区拥有佛教场所数千处,高僧大德誉满全球,信众众多,经济发达,有深厚的文化传统和群众基础,具有庞大的新兴市场。而苏州本身也是长三角地区,经济发达、交通便利的城市,各地客商前来参观采购都十分方便。
苏州国际佛事文化用品展,自2014年起已举办至第三年,一路走来得到了众多业内外人士的支持与关注。我们将秉承“专心、专业、专注”的服务理念和宗旨,为广大生产企业和海内外的贸易商、采购商、经销商搭建一个优质高效的贸易和交流平台。中国苏州佛事文化用品展览会将吸引全国各地区的佛教协会、养生团体、贸易商、经销商到会参观采购,推动苏城及周边地区佛教文化产业的发展,带动佛事用品市场的繁荣。
开展时间:2016年10月14日---10月17日
布展时间:2016年10月12日---10月13日
撤展时间:2016年10月17日17:00
展会地点:苏州国际博览中心
主办单位:中国文化发展促进会 香港国际贸易促进会
执行单位:苏州环球行展览有限公司

参展范围:
寺院:各大寺院文化推介、寺院景区展示等;
佛像:木雕、石雕、铜像、鎏金、玉雕、水晶、树脂、生漆脱胎等;
佛具:佛珠、木鱼、烛台、香炉、护身类、花瓶、贡台、贡盘、净水杯、拜垫、念佛机、舍利塔、香筒、钵、法器、电子佛具、聚宝桶、家庭佛堂等;
香:沉香、线香、竹角香、微烟香、无烟香、工艺香、印度香、材料香、香料香、熏香、塔香、藏香等;
灯具:佛灯、莲花灯、电烛灯、油灯、灯油、电香等;
宫庙用品及佛教工艺品:鼓、钟、寺庙装饰、雕刻艺术、宫灯、天珠、绿度母、挂件、金卡、吊饰、香囊、密宗佛像、转经轮等;
僧服绣品:僧服僧鞋、绸品、幡幢系列、吉祥储包、佛堂挂饰、绣品等;
书画音像:佛像、山水画、佛书、经书、佛经音像影像、年画等;
原料设备:制香机械及原料、蜡烛机械及原料、制纸机械及原料、佛像雕刻设备、其他相关机械及原料等;
佛教素食养生文化的推广或展示:素食制品、天然有机食品、素食原料、素食点心、素食书籍及各种禅茶及器具;
其他未分类的佛事展品:大型社会慈善/公益团体、其他佛教用品生产设备原料等。




往届合作寺院:
西园寺、寒山寺、重元寺、北塔报恩禅寺、包山禅寺、宝祥寺、水月寺、永慧寺、张陵寺、白云寺、宝寿寺、法螺寺、湖嘉寺、崇福寺、明月寺、司徒庙、三峰寺、南沙香山寺、永庆寺、尊胜禅院、兴福寺、小九华寺、华藏寺、皇罗禅寺、兰风寺、海天禅寺、居士林等。

观众来源:
1、 2016苏州佛事文化用品展览会将整相关专业展会资源,吸引广大信众、茶客暨高端消费人群前来现场交流采购;
2、 采取专车接送、免费订票等优惠措施,重点邀请华东及周边寺院僧众、专业经销商、信众以及收藏爱好者等专业观众群体参观采购;
3、 广泛开展合作,利用苏州的文化、区位优势,投入大量物力财力,点对点的组织国内外的专业经销商与会参观;
4、 派出宣传团队,赴全国各佛教圣地实地宣传推广,送递展会邀请函,邀请各地佛事用品经销商、代表商前来参观、洽谈;
5、 通过与数十家国内外佛事专业媒体和当地大众媒体合作,全方位提升展会形象,扩大展会知名度;
6、 利用公司已有的国内外专业买家数据库,通过工作人员进行不间断的电话、邮件、传真等方式宣传苏州佛事用品展,直接向国内外专业买家发出邀请。
7、 通过参加国内外佛教行业大型法会活动和业界相关展会,大力宣传苏州佛事用品展进行招商;
8、大会点对点联系各行业协会、地区商会、文化艺术机构、养生机构、国学进修组织等。

参展费用:
标准展位(3m×3m)RMB6800元/个/展期
(标展配备:围板、公司名称楣板、洽谈桌一张、椅子两把、220V插座一个、射灯两只、地毯)。
光地(室内特装展位,36㎡起租):RMB500元/㎡
(不含其它参展设备,电费,特装管理费另计;布置及撤展等清洁费用需由参展企业承担)。
宣传广告:彩页广告、会刊编印、展讯广告、VIP入场券、户外汽球、条幅、喷绘广告、展馆广告等费用详见官网报价。


参展手续及说明:
1、 参展单位请将《参展申请表》详细填妥,并务必于2016年9月14日前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(文字清晰准确)。
2、 预订展位由组委会统一安排:原则是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预定。在申请展位后3日内将参展费用的30%电汇至组委会指定帐户,
3、 参展单位须将展位费、广告费,于2016年9月14日前一并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,从即日起,组委会开始受理报名手续,并按收到汇款顺序安排展位及广告位。(因展位紧张,如在9月14日前未付清相关款项,组委会将视为自动放弃展位,展位将不予保留,所交预定费用不予退回,敬请谅解。)
4、 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,请将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传真至组委会秘书处以便核对,发票将于开展后统一开出。
5、 参展商报名后,请将公司全称、标志LOGO、主要产品图片或公司形象照片1张、企业简介(200字以内)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相关邮箱,将用于会刊、官方网站、组织专业观众和报纸宣传等。
6、 如有特殊装饰用电的展位,请最迟于开展前一个月,将施工图纸或用电等相关资料寄至组委会,所需费用自理。
7、 展览会在举办期间不得有如下行为:
——未经主办方及相关管理单位允许,在会场内外设置香炉、蒲团、功德箱等宗教设施供信众或顾客参拜,接受宗教性捐赠;
——参展企业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经营假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,参展展品不符合法律法规等,有该情况者后果自负,并承担全部相关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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